北医华康信息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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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国家《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在追求丰富物质生活的同时,对健康和生命的关注也越来越高,为满足社会需求加强营养工作,保障全民健康,提高人口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营养条例》中规定:“所有的幼儿园、医院、学校、酒楼、超市、宾馆饭店以及100人以上的餐饮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公共营养师”。面对越来越多的亚健康人群,我国营养专业人才严重匮乏。基于此,北医华康信息技术研究院联合北医华康信息技术研究院决定举办《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培训班(以下简称培训班)。承办单位为北京国鉴时代国际认证中心,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函告如下:
一、培训内容:
学 科:现代营养学、中医营养学、公共营养师职业素质教育
基础知识:基础营养学、食物营养学、人群营养学、疾病营养学、医学基础知识、食品卫生学、运动营养学、中医食养食疗等
基本技能:营养素评价、食品营养价值评价、各类人群的营养评价及膳食指导、营养配餐等
二、招生对象:
从事餐饮行业的各类人员;机关、学校、幼儿园食堂的各类人员;医疗卫生、美容机构,健身中心等单位的营养爱好者;食品、有机食品、功能性食品、保健品企业的销售和管理人员;食品制作和加工企业的技术销售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及社会其他有志从事营养师职业的各类人士。
三、时间和地点:
2016年7月13日-16日 武汉市(13日全天报到)
四、收费标准与证书颁发:
公共营养师 (一级9800元/人)(二级6800元/人)(三级4200元/人)
2016年6月1日前一次性缴费每人可以优惠500元
说明:含报名费、教材费、培训费、考务费、证书等费用。食宿费用自理。
经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共营养师(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三级/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作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用人单位对持证人任用、聘用、考核和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和凭证,证书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zscx.osta.org.cn)查询。
五、报名条件:
一级/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2年以上。
(2)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二级/技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2)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三级/高级技能(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2)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六、报名联系方法:
(一)报名办法:
请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职称证,近期2寸蓝底正面免冠照片,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电子版)请报考人员于2016年6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及报名费2000元上报招生工作站。
注:可参加其他考试工种:、职业指导师(2-1级)、电子商务师(2-1级)、健康管理师(2-1级)、企业文化师(2-1级)、信用管理师(2-1级)、采购师(2-1级)、创业咨询师(2-1级)、社会工作者(2-1级)、中式烹调师(2-1级)、西式烹调师(2-1级)、安全评价师(2-1级)、养老护理员(2级)、劳动关系协调员(2-1级)等职业,提交材料和费用同上。
(二)联 系 人:李文华13269000665
报名电话:010-51451165 53812718 传 真:010-53812718
邮 箱:41191306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