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考试通知
各有关单位: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在追求丰富物质生活的同时,对健康和生命的关注也越来越高。食品安全、营养与健康、营养与保健、营养与康复已成为社会新的需求。
为满足社会需求加强营养工作,保障全民健康,提高人口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营养条例》中规定:“所有的幼儿园、医院、学校、酒楼、超市、宾馆饭店以及100人以上的餐饮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公共营养师”。面对越来越多的亚健康人群,我国营养专业人才严重匮乏。基于此,北医华康信息技术研究院联合中国职业教育发展研究院决定举办《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培训班(以下简称培训班)。承办单位为北京国鉴时代国际认证中心,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函告如下:
一、培训内容:
学 科:现代营养学、中医营养学、公共营养师职业素质教育
基础知识:基础营养学、食物营养学、人群营养学、疾病营养学、医学基础知识、食品卫生学、运动营养学、中医食养食疗等
基本技能:营养素评价、食品营养价值评价、各类人群的营养评价及膳食指导、营养配餐等
二、招生对象:
从事餐饮行业的各类人员;机关、学校、幼儿园食堂的各类人员;医疗卫生、美容机构,健身中心等单位的营养爱好者;食品、有机食品、功能性食品、保健品企业的销售和管理人员;食品制作和加工企业的技术销售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及社会其他有志从事营养师职业的各类人士。
三、报考条件:
三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医学、营养学、食品、保健等相关行业工作六年以上,即可报名
(2)医学、营养学、食品等专业毕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即可报名
(3)为促进大学生就业,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4)非相关专业,中专以上 学历,相关行业工作二年以上即可报名
二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医学、营养学、食品、等专业本专科毕业,连续从事职业工作3年以上,即可报名
(2)医学、营养学、食品等专业硕士毕业,连续从事职业工作2年以上,即可报名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职业工作2年以上,即可报名
(4)非相关专业不同学历,相关行业工作4-13年,即可报名
一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公共营养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四、时间和地点:
2015年9月15日-19日 武汉市(15日全天报到)
五、收费标准与证书颁发:
公共营养师 (一级9800元/人)(二级6800元/人)(三级4200元/人)
说明:含报名费、教材费、培训费、考务费、证书等费用。食宿费用自理。
培训班采取面授方式进行,届时将邀请相关部门领导、专家到会授课,并与参会者交流研讨,辅以疑难问题现场咨询解答。学完规定课程参加考试的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作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用人单位对持证人任用、聘用、考核和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和凭证,证书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zscx.osta.org.cn)查询。
六、报名联系方法:
(一)报名办法:
请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职称证,近期2寸蓝底正面免冠照片,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电子版)请报考人员于考试前40天将上述材料及报名费1000元上报招生工作站。
注:本会同期举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考核培训,报名手续与公共营养师相同。请认真填写“报名回执”,加盖公章后传真或电邮至本次培训班招生工作站。
(二)联 系 人:李老师 13269000665
报名电话:010-51451165 53812718
传 真:010-53812718
邮 箱:zshk2011@163.com
网 址:www.china-jkcy.com www.zyjy-edu.org
北医华康信息技术研究院 中国职业教育发展研究院
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